25 August 2013
連我自己也沒有想到辦個留學貸款,竟然還有三部曲。
從第一次在台銀辦的烏煙瘴氣後,改向中國信託申請,結果順利的在一週之內就辦過了,然後開開心心的就準備後續的對保事件。記得那時向中國信託確認之後,因為光我和我娘的收入加起來就超過了114萬,所以教育部按規定無法幫我們支付利息。既然是從撥款的隔月後,就要開始計息,那一定是要拖到最後一刻才去申辦啊!免得我出國學費都還沒繳完,我就已經付利息付到手軟了,而且撥款後的一年,我就要開始分期還本金,所以當然這些時間要"斤斤計較"一下。
沒想到,在20 August接到中國信託的專員打電話來,問我說怎麼到現在都還沒去對保?我的可以貸款期限已經過期了,變成我要再重新審核一次!
聽完以後整個大傻眼,冷靜一下之後,我就再問對方:「可是妳當初沒有跟我說要一個月內去對保,只叫我挑個合適的時間去對保,我就跟妳說可能會是九月初啦!....那我現在去對保,也是過期了嘛?我已經超過一個月了嗎?」
對方回答:「對啊!妳是18 July申請過的」
掐指一算,反正今天就是已超過了一個月,好吧!那我也只能再重審一次了,同時,還不死心的追問:「那我再重審會不會需要費用?」
對方說:「不用!」
好!很好,那就只能再重審一次了。
只是這次的重審,整個讓我心裏七上八下的,因為很怕再重審一次會變卦,而且要出發就已經迫在眉稍了,我現在根本就是整個挫在那裏等,萬一真的變卦,那我的學費要從那裏來呢?真是太挫了!
還好後來還是申請通過了,當徵信再次打電話給我的時候,我真的只能裝無辜的說:「因為她沒有告訴我說要一個月內去對保,結果我一忙,就沒想到要進入重審階段了...」
所以,也是要注意對保的期限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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