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6 February 2009

可喜可賀的一天

February 6, 2009

就我出社會工作到今天為止,已經累積了二年五個月的日子了,當然,中間應該要扣除掉我去流浪的那八個月,不過,今天對我來說還真是值得可喜可賀的一天。

從法國出差回來之後,經過無數次的無意義、無奈、無力的開會後,我們英明的boss決定出了要代理那幾個品牌進來台灣,於是,我就開始進行聯繫、殺價、提案、行銷合作、談合約等瑣碎又零星的過程。

基於boss有一些基本的要求,所以在和原廠談論合作的事宜時,一定要有一些基本的sense,就是我一定要盡力拿到獨家代理權。

在展場的時候,我和另外一位同事看中了某一個產品,這個產品很有趣,於是,我們就試圖說服boss們進口這個東西。所以,一回來台灣,我馬上就義不容辭的開始和國外洽談起這個產品的代理及進口相關事宜,再加上這個廠商又很看重marketing活動,所以為此我還寫了份launch marketing proposal 給國外看。

好!我實在不得不說,這個廠商還真不知道在忙些什麼,除了一直不斷的在參加各種的國際展覽之外,要搭上連繫的時間,還真是難而又難。通常都是我一早到公司後,頂多可以往來信件到早上十點,人家就下班了。但是更多時候,就是廠商一直在出差、出差、出差、出差,搞的我很不知所措,因為都聯絡不到人。接著,好不容易要到了報價金額,boss跟廠商又開始各說各話,上演羅生門事件,boss說原廠報的價格,跟在展場報的不一樣,還為此寫了一封很強硬口氣的信件去argue 報價,結果廠商就活活上演死不回信的戲碼;然後boss就是堅持這個價錢,但是當我跟原廠確認時,廠商又不說個清楚。結果我就被夾在中間,一直緩頰,又不斷的幫忙找藉口cover廠商為什麼遲遲不回信的原因。

我開出了許許多多條件及後路,為的就是要拿到這個產品的代理權,因為通路都喜歡,也都去報價作了present,就是希望不要被那封信搞砸。

糗大了,如果最後拿不到代理,被別家廠商拿走,那我作這麼多不根本就是在搞笑嗎?然後boss的姿態又很高,覺得我們己經作很多了(其實也沒有很多),他們的態度還這樣,整個讓我也很無言。從過年前拖到過完年,我寫去的信件就像石沈大海一樣沒有了音訊。我還一直幫廠商找藉口說他們又去參展了,所以沒辦法即時回信之類的,同樣的藉口一用再用,用的我都要心虛了,好吧!現在你們到底是要我怎樣?

我吃不好、睡不好、穿的也不好,每天就是在煩惱為什麼還不給我回信?我夾在中間搞的都快要哭了!

結果,今天一早進公司,就看到了廠商終於回信,信裡面其它的重點是什麼不重要,但是我看見比「我愛妳」更動人的字句,他說:「However, we are ready to start working with you as soon as you wish.」

我的天啊!我日也盼、夜也盼的回音,終於等到了,然後我一早就像個白痴一樣,在公司裡面開心的大聲尖叫。

接下來,很臨時的談了一個三月份贊助的活動,boss又有boss的考量,因為投入的贊助成本,也算是行銷預算之一。哎!我們也不是CHANEL、LV、GUCCI之類的大集團,人家總是有花不完的行銷預算,所以為了搞這個東西,又要去跟另外一間廠商談獨家代理。可是之前沒打算要代理的原因,是因為人家有minimum order quanitites,台灣一年也沒有這種這麼大的量,boss就要我一把攔腰砍order 量。

好!我就又趕了一份圖文並茂,還包含分析了贊助效益以及我們已經投入的贊助成本的報告給國外看,等了一天,我又再度看見了比「我愛妳」更動人的字句,他說:「For a exclusivity in Taiwan, I appreciated your invest for our brand. I accept the minimum....」

於是,我晚上就像個白痴,開心的在家裡為著這個結果大聲尖叫。

這真是太感人的一幕了,該拿到的代理權都拿到了;該談的代理,也都談了,我還真想幫自己拍個手,真是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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